一、認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落實學校的各項決定,制訂和完善學校有關安全保衛、綜合治理工作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。
二、負責消防管理、門崗管理、師生安全保衛工作。
三、負責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。
四、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。
五、負責師生法治、禁毒教育工作。
六、負責突發安全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理。
七、負責護校隊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。
八、負責組織安全相關應急演練。
九、負責學平險辦理工作。
十、負責學校暫住人口與流動人口的管理工作。
十一、負責部門自身建設,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