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認真宣傳貫徹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落實學校的各項決定,制定和完善學校有關科研方面的規章制度并督促檢查、貫徹執行。
二、負責科研項目工作,組織學術報告和交流活動。
三、負責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學和學籍管理、畢業證辦理。
四、負責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工作。
五、牽頭負責學校信息化發展規劃、智慧校園規劃建設。
六、負責校園電視臺及網絡平臺安全管理、信息化系統運行。
七、負責教師信息化培訓工作。
八、負責部門自身建設,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