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負責學校編制核定、崗位設置、聘用工作和學校機構編制信息年報。
二、負責招聘教師(工作人員)及臨聘人員聘用、管理。
三、負責教職工人事關系變動、人事檔案管理工作。
四、負責職稱評審,晉職晉級。
五、負責教職工與領導干部的年度考核,個人有關事項專項報告、領導班子信息年報。
六、負責中層干部的考核、選拔工作。
七、負責行政干部考勤、教職工出差登記、請銷假管理。
八、負責全校教職工人事檔案的收集、整理、歸檔和管理工作
九、負責勞動能力鑒定、工傷認定、傷殘等級鑒定工作。
十、負責退協工作、離退休人員管理。
十一、負責定期注冊教師資格,維護全國教師信息管理系統教職工信息,離退休干部服務管理系統信息。
十二、負責部門自身建設,完成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。